老人去世后,房产怎么过户?七步教你不慌不乱
家里老人去世后,除了悲伤之外,摆在子女面前的还有一堆现实问题,其中最头疼的,往往是房产继承和过户。很多人以为:“我是独生子女,爸妈的房子自然就是我的”。但实际操作起来,却远没有那么简单。手续繁琐、文件复杂、继承人意见不统一,甚至可能引发亲情裂痕。
其实,只要准备充分、路径清晰,房产继承过户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难。今天,我用一篇文章带你看清七个关键步骤,帮你用最省力的方式,合法、顺利完成房产过户。
第一步:确定继承方式:遗嘱还是法定继承,这是最核心的起点。
老人是否立有遗嘱,决定了继承的路径和复杂程度。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,且明确写明房子由谁继承,那么继承将按照遗嘱执行。
比如,老人明确表明房产给小女儿,那就不会出现其他子女“插队”争房的情况。如果没有遗嘱,则适用《民法典》法定继承原则: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所有人都有份,必须协商确定谁继承、怎么分。
杨律师建议:老人尽早通过专业律师起草并见证遗嘱,可以大大减少未来的纷争。不少家庭因为没有这一步,最终兄弟姐妹反目、亲情尽失,代价远比你想象的高。
第二步:开具死亡证明,这是开启继承的钥匙。
房产继承的第一步手续,是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,并开具《死亡证明》。这份证明是后续办理继承公证、房产过户的关键材料之一。如果户口未注销、死亡未登记,所有手续都将卡住。
第三步:备齐相关资料,准备越细致,办事越顺畅。
以下是你需要提前准备好的材料清单:
1.被继承人的《死亡证明》与户籍注销证明;
2.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;
3.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;
4.亲属关系证明(可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开具);
5.如有遗嘱,需提供遗嘱原件。杨律师再次提示各位:资料最好提前复印一份,多备几套,以防中途补件跑断腿。
第四步:继承权公证,并非强制,但非常重要。
一般情况下,继承人应携材料前往公证处申请《继承权公证书》。这份公证书是继承房产的“通行证”,可有效确认谁有权办理过户。
但值得注意的是,目前部分地区已放宽规定:在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情况下,可免于办理公证,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。不过律师提醒,如果继承人不止一人,为了减少日后纠纷,仍建议办理继承公证,留痕最安全。
第五步:房屋评估,为份额清算或交易做准备
若房产将由某一人继承、其他人放弃或要求补偿,有必要先对房产做价格评估,避免因价格认知不一而引发纷争。通常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报告,用于协商或法院依据。
第六步:缴纳税费,了解成本,避免多花冤枉钱。
在办理继承过户中,可能需要缴纳以下费用:
1.公证费(如办理继承公证,通常为房产评估值的2%以内);
2.登记费(一般为80元)
3. 印花税(极低,一般不超过5元)
4.个别地区还可能涉及契税(但合法继承一般免征)。
很多人以为继承要交高额税,其实只要路径合法、手续齐全,绝大部分费用都在可控范围内。
第七步:房产过户登记,拿到“新房本”的最后一公里
最后,办完上面的手续后,继承人带齐以下材料:
1.房产证、不动产权证;
2.继承权公证书(如有的话)
3.死亡证明、亲属关系证明;
4.身份证、户口簿;
5.税费缴纳凭证等材料,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材料,填写表格,完成审核后,就能领取新的房产证。这一刻,房子真正变成继承人名下的财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