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管理条例
1、热爱学校,关心校园文化建设。
2、勤练习,努力提高播音业务水平。
3、爱护广播器材,维护广播室清洁。
4、播音时间不得在广播室闲谈打闹。
5、不得带领非广播站人员进入广播室。
6、不得利用广播宣传违纪违法的思想。
7、工作细致认真,努力培养敬业精神。
8、稿件来源由各班同学投稿。
二、管理细则
1、成员之间不得在播音时间发生争执。不得在直播间喧哗,不得擅自播发任何影响学校形象的稿件,播音时要保持安静,禁止嬉闹、喧哗。
2、不得无故迟到缺席,如有事必须向站长请假,且出示请假条。连续迟到两次或无故缺席两次将被广播站辞退。
3、不得出现有损团队形象的行为(旷课、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的行为)。一旦发现,取消广播员资格。
4、播音员、主持人必须坚持上岗,不得无故离开播音室,不经批准,不得带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广播室,不得在直播间喧哗,不得擅自播发任何影响学校形象的稿件,播音时要保持安静,禁止嬉闹、喧哗。
5、播音时间:周一至周五。早晨:7:15-7:40:中国之声;中午:12:00-12:30:中国音乐之声及各版块安排;下午:待定,学生作品展播,学位时事报道。具体的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调整。
6、播音员、主持人必须爱护设备。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,正确使用广播器材,播音时如发现机器故障,应及时告知技术部并立即排除故障。播音结束后关掉话筒开关,将稿件等收拾工整,放在指定的地方,并将设备归放原处。及时整理器材。
7、提前预览、修改并熟读稿件。提前5分钟到播音室,做好播音的准备工作,播音员可根据各节目需要自主设计、创新节目的开场白和结束语。
8、每天早上打扫广播站卫生,注意保持广播站的卫生,使大家能在一个清新而又干净的环境中工作。
9、播音员不得出现重大失误(播音断断续续,播错字太多等)
10、一旦发现成员敷衍工作、消极应付,将劝其退出广播站。
11、成员学习成绩如果连续下降,将劝其退出广播站。
12、成员学习成绩如果连续上升,广播站将给予一定奖励。
13、单周召开全体成员例会一次或组织培训活动(周四中午午自习)。
三、评优制度
1、校园广播站每学年由政教处、团委组织进行一次“优秀播音员”评选。
2、评优条件:
①没有任何违纪行为
②工作中未出现重大失误、语言规范、语音标准
③尽职尽责,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
④热爱本职工作,投入大量的热情
我们要通过我们的广播让学生认识到什么是“真善美”;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,与时俱进,通过我们的广播提高学生社会活动能力;通过我们的广播来弘扬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。本着对学校负责,对师生负责的精神,我们做节目一定要精益求精,除特殊情况外,每日要按时提高质量地播出当日的节目,把学校的教育指导思想通过广播及时传给在学校的每一个人。